守护绿水青山 司法护航生态——佳木斯法院开展“8·15”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

佳木斯 更新于:2025-08-16 13:36
  • 吉祥三宝用户25556896

    保护环境·敬畏自然

    · 全国生态日 ·

   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

    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

    二十周年

    在第三个“全国生态日”来临之际

    佳木斯两级法院

   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

    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

    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理念

    为守护美丽佳木斯贡献司法力量

    前进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街道,开展以“生态与文明携手 和谐与法治同行”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。活动现场,干警们结合生活中常见的环境问题,深入阐释环保法律条款,借案例强化群众环保责任意识,引导居民践行生态文明理念。

    东风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乡村、田间开展“法润农田·夏灌”普法宣传活动。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,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,东风法院将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形式,以更优司法守护绿色生态屏障,为建设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的美丽佳木斯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    向阳法院特别发起以“绿色司法·低碳同行”为主题的环保倡议活动,鼓励干警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。活动期间,倡导优先选择步行、骑行、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方式出行,干警纷纷通过微信小程序记录环保足迹。一次简单的出行选择,既让办公能耗“瘦身”也让“生态司法”理念在每一步里生根,为常态化低碳办公积累实践经验。

    郊区法院深入农村集市,通过发放手册、案例讲解等形式,向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法规,介绍全国生态日背景、生态现状及保护意义,耐心解答群众法律疑问。同时,深入辖区水源地与农田,发放《水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资料,不仅围绕保障灌溉秩序、减少用水纠纷进行普法,更从生态保护高度,阐释守护农田生态对乡村实现“生态宜居”的重要意义,有效提升农户生态法治意识,以司法力量为乡村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的发展蓝图筑牢法治保障。

    桦南法院组织党员干警走进桦西湖景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党员干警通过分发宣传手册、现场答疑解惑、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,向过往群众系统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,细致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,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“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”的意识,自觉抵制和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。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。

    桦川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江边公园开展“8.15全国生态日”主题宣传活动。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、现场答疑等形式,向群众普及《环境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中生态保护相关条款,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,倡导绿色生活方式。

    汤原法院通过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法治宣传,强化公众生态法治意识,通过典型案例解读、法律条文普及,让群众知晓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,推动形成“保护环境守法,破坏环境担责”的共识。彰显司法护绿决心,展现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的职能作用,凝聚多元共治合力,促进公众、企业、部门协同参与生态保护,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社会支撑。

    富锦法院聚焦重点区域,在湿地周边等设立普法站点,组织法官定期驻点宣讲。结合典型案例,通过“模拟法庭”“法律知识竞赛”等互动形式,增强群众代入感。针对企业、农户等不同群体,定制宣传内容,如向企业解读环境侵权责任条款,向农户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。

    同江法院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,组织干警到中心广场开展环境保护司法宣传活动,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之美。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页的方式,向过往群众宣传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。同时,认真听取群众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,鼓励并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同身边破坏、污染环境的行为做斗争,推动每一位群众从生态保护“旁观者”转变为“践行者”。

    抚远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,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。活动中,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单、以案释法、互动答疑等形式,向过往群众普及《环境保护法》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保法律法规。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真实案例,向群众详细讲述违禁渔期非法捕捞、交易野生鳇鱼及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的法律后果,让群众直观了解生态违法的严重性。

    三审:张永新

    二审:程 铭

    一审:李维萍

    编辑:范英杰

    举报

你的回答

单击“发布您的答案”,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